该文首先指出商品房销售额不完全由按揭贷款决定,我国居民平均实际首付款比例可能会远远高于规定的比例。
其次,按揭贷款主要用于购买普通商品住宅,因此用整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额与主要用于住宅销售的个人按揭贷款做比较是不科学的。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中的按揭贷款一般小于商业银行发放给购房者的按揭贷款数量。
另外,近几年按揭贷款占商品房销售额和企业资金来源的比率是相对稳定的。如果今年1~5月份的商品房销售统计数据有造假嫌疑,那么销售火爆的2006年和2007年的商品房销售也是不正确的。
并且,如果1~5月我国商品房销售额只有2832亿元,如果按照每平方米均价5000元计算,每套房子100平方米计算,每月每省(市)只销售3660套住房。这样的结论也是难以置信的。
该文强调,统计局现行商品房销售统计是对8万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月调查的结果,其中有7000多家企业是通过网络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