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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难以回避的尴尬:未来将走向何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6.29 来源:北京商报

  小产权房走向何方

  种种迹象表明,小产权房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自由自在了,但尽管如此,它仍冲着人们露出微笑。

   “管理小产权房的权力下放是否证明它最终仍将受到惩罚?”

  “那可不好说。”北京某郊区国土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总之别买就对了,村委会发的房产证根本就不叫房产证。”

  但告诫终究不能改变人们对于低廉房价的趋之若鹜。

   有专家认为小产权房的“转正”意味着对土地所有权属进行根本的性质上的改变,将农村集体用地不经合法程序直接转为城市国有土地,而这样做带来的结果便是打乱了合理城乡规划、侵占农村耕地现象变得更加猖獗,同时极大冲击房地产市场。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目前社会上关于小产权房发展走向的讨论主要有三种观点。首先是先从小产权房入手,开征“物业税”。通过这一方式协调、解决矛盾,这样做比征收土地出让金更加符合现代税制原理,因为只有在政府提供了公共服务、公共保障后,产权才真正有价值,产权,因公共服务、公共保障而升值,用于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保障需要,彼此双赢。同时物业税取代了土地出让金,降低了初次购房的成本,同时因为养房子的成本有所上升,因此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爆炒房价的现象出现。

  其次是实行同地同权。目前在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下,两块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建设用地,若其中一块是国有土地,便可享有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的权利,并得以在交易中体现价值;而另一块是集体土地,则基本只有自用的权利而缺少交易的机会。这种主观地将相同土地割裂开的做法,造成了小产权房只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并由此引发出其他复杂问题。

  此外,政府部门还可制定一条时间线,在这之前建造小产权房可以转正,而在这之后的这类房屋则将被查处。但若真这么做,又有点违背国土部关于“小产权房是违法建筑”的一贯态度,因此能不能开绿灯、给哪些房子开绿灯等都将是个问题。

  由此可见,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仍需时日,这时日也许比我们想象中的还漫长。

  这种土地制度变革中的产物,仅从名字就能看出其身份的不大方。

  郑风田认为,我国土地制度上的城乡二元制,带来了城乡房屋产权的断裂。虽然还不知道各地政府部门将采取哪种方式对待小产权房,但我国人与房间的矛盾已由此凸显,同时引发人们对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思考。许多人认为,当小产权房使大量城市人涌入农村生活时,便是两个长久以来被割裂的群体加深了解、减轻歧视的难得机会。

  与此同时,它让经济水平有限的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空间,久居乡村的人期待着一成不变的生活因它有所改变。不幸的是,无论曾受到过多少宠爱,被寄予了多少期待,或者已开始披上“租赁”、“生态大棚”等纷繁复杂的外衣,这位土地的“私生子”仍抹不掉从一出生就被烙上去的不合法身份。

  现在小产权房的上空已是雷声轰鸣,而无论之后是瓢泼大雨还是开始转晴,人们要的只是改变目前这尴尬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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