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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限制政策 暗中解禁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3.11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方传柳 王本添

  已买别墅再购二房 利率也能打7折

  省内一家国有银行的人士称,由于“改善型住房”难以界定,同一客户在不同银行申请房贷利率的结果,自然不同,即便是同一个银行对同样的客户也会做出不同的认定结果。

  此外,上述中介人士分析,监管部门此前出台的“二套房优惠政策”中,除了“人均居住面积”和“贷款记录”已经被各家商业银行忽略外,各家银行政策中的普通商品房限制,在实际操作中,也很难被落实。

  这一说法得到福州某股份制银行个贷部门一位人士的证实。据介绍,按照目前各家银行的规定,购房者出于“改善需求”再买第二套房,要想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利率,必须是普通商品房。而按照福州市对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两条:一是房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二是房屋实际成交价格在一定标准以内[鼓楼、台江区为每平方米8500元以下(含),其他城区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每平方米7000元以下(含)]。

  然而,银行在审批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时,申请人留在人民银行的征信记录中,只有贷款余额和还款情况,而没有此前购买房子的具体信息,因此,购房者的首套房到底是不是普通商品房,银行也很难认定。“我们不可能到房管局去查,所以已买了别墅的客户,再申请买二套房,说不定也能得到7折优惠!”

  整体房价仍较高 吸引不了投资者

  上述多位银行业人士认为,从实际操作上讲,二套房政策已名存实亡。银行业与地产中介人士普遍认为,真正有改善需求的购房者,将可节省不少利息支出,但由于目前房价整体仍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吸引不了多少投资性购房者加入。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防控部门人士称,二套房政策放不放开,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购房者需要警惕的是,在目前楼市成交量相对放大的背景下,二套房限制名存实亡的现象,会被某些利益集团故意曲解为房地产市场已经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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