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建行之前,我省的工行和中信银行,已于上周对外发布类似消息,但相对于建行,工行与中信银行的政策会更模糊些。如工行规定:对已贷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可按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执行。中信银行规定类似。
两个限制被突破 二套房暗中解禁
“从三家银行的政策看,二套房贷款已宽松了不少。”昨日,福州一知名房产中介负责人表示,做出这种判断主要源自两个方面。
据介绍,根据此前银监会出台的政策规定:已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居民,如其家庭平均面积大于当地人均居住面积,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普通住房,要执行“二套房”政策,即其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然而,从目前已经出台政策的三家银行来看,监管部门要求的“人均居住面积”的前提,已被银行忽略。也就是说,按照现有的银行规定,福州一个三口之家,即便原来的住房面积已超过90平方米(福州2008年人均居住面积近30平方米),但其只要是出于“改善需求”,再买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仍能享受7折房贷利率以及20%首付款的优惠,而不需要根据银监会的“二套房政策”来执行。据悉,除了各家商业银行,之前我省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未提及“人均居住面积”一说。
另一方面,根据监管部门此前出台的政策要求,购房者之前只要有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清,再买第二套房,都需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但这一要求目前也已被忽略,以建行的政策为例,“居民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即在此之前的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再购买改善型二套房,也可享受到最低7折的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