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发商自有资金不够,那么,要不导致开发商的投资规模减小,或项目开发进度放慢,要不导致开发商因无法投资开发而退出市场。正是中国人发明的房地产预售制度,帮助中国的不少开发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使之能在短期内能够凑足大量资金得以进行房地产开发,在房地产市场很不成熟的大环境下能实现快速增长。
在房地产开发商的项目投资中,主要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开发商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预售收款和预售中的银行按揭贷款以及建筑工程款垫资、其他供应方的垫资等。通过预售收款和预售中的银行按揭贷款,实际上是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融资的一种主要渠道,也是重要融资渠道之一。如果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并严格执行禁止土地抵押贷款的话,开发商的融资渠道将变得十分的狭窄,将对开发商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对具体的开发商来说,就意味着要求其有相当高的自有资金,否则,就无法进行房地产开发,或只得减少开发规模,降低开发速度。对于整个房地产来说,如果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就意味着提高了开发商的市场准入门槛,可能导致行业开发规模下降,将促使市场洗牌。房地产经营模式,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客观而言,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少地方出现违规发放预售证的情况。在房地产潜规则下,有的项目甚至还在挖地基时就已开始预售,有的项目利用购房者的信息不对称,交付的商品房与预售过程中描述的相差甚远。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说,房地产预售制度,确实存在着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主要根源之一,也是可能诱发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甚至“携款潜逃”等问题的原因,或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尽管从长远来看,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大势所趋,但是,在目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下,如果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则无异于一次休克疗法。而这剂药的药效确实太猛,可能导致房地产业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大量开发商因为缺乏足够资金实力而从行业中消失。正是基于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由于房地产市场还不成熟,不少开发商资金实力不够,房地产融资渠道有限,尽管关于建议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的提案正击中房地产开发商乃至目前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命穴,但可以说,在短期内还不会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即便要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需要考虑到市场现状、对市场的冲击力和大多数开发商的承受力,给房地产行业和大多数开发商一个调整期,更需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法律建设和行业管理上进行配套,因此,就需要一个过渡过程。否则,不但开发商不会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会同意,地方政府也不会同意。终究,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就可能导致房地产开发节奏放缓,商品房交易税收、土地出让金等就会下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就要减少。这些,正是地方政府所不愿意出现的事情,必然促使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地出面阻止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或在执行上大打折扣,乃至完全变样。
不过,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筹划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其结果,即便不会在短期内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也可能对房地产预售制度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这自然会对一些开发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会对房地产预期形成比较大的影响。而最近,从“两会”上传出的信号来看,中央政府对房地产金融的政策,难以再次松动。这样,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遭遇资金短缺压力的情况,短期内难以有大的改观。因此,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开发商需对房地产预售制度等制度可能发生的变革及产业形势等引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