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每年“两会”上,属于高度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一直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和提案集中的领域。今年的“两会”上,同样有提案击中开发商的命穴,“两会”提案再次建议取消多年来备受诟病的商品房预售制度。
民建中央提交的27个集体提案中,就有个名叫“关于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全面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销售制度。
民建中央的提案认为,“商品房预售制度缺陷客观上为房地产开发商掠夺社会财富创造了条件”。历时十余年的房地产预售制度,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主要根源之一,主要存在三大问题。其一是严重侵犯购房人的权益。由于购房人缺乏《担保法》保障,导致房屋面积缩水、建筑设计变更、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环境描述浮夸、房屋质量缺陷等问题得不到解决,更为严重的是诱发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最后“携款潜逃”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二是风险分担机制严重缺失。商品房预售制度降低了开发商的门槛,使得不具备开发实力的企业进入了市场,增加了开发商投资出问题的几率,银行和购房人被动成为风险投资的牺牲品。三是套取诈骗银行信贷资金,当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开发商便通过“假按揭”的方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适时果断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消除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重要举措。目前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已具备了比较坚实的基础。首先是金融体系改革和金融制度创新为房地产开发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方式,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融资等方式均可补缺预售商品房筹资的功能。其次是房地产开发商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具备了驾驭资金项目运作的能力,对预售商品房制度的依赖性已减弱。
其实,早在2005年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建议“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称,“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曾指出,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就是要取消预售的融资功能。
只是,在建设部2005年8月19日组织全国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企业、金融部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讨论“取消房屋预售制度”的建议的会议上,结果出现压倒性的观点,认为在目前房地产政策、市场环境下取消房屋预售制不现实。
而社会舆论依然继续抨击房地产销售的预售制度,“两会”提案依然继续建议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