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条款规定,2008年12月1日后,在重庆首次(含改善型)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其按揭贷款本息,可抵扣产权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具体操作细则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另行制订。这个意见涉及的调整税费政策还包括减免部分契税,营业税,交易税,同时放宽主城区购房的入户限制等等。
这十六项政策的执行期为一年,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今年春节期间,原来低迷的商品房市场实现了久违的开门红,在一周内创下成交400多套的成绩,在全国居于第一位。
随后的2月2日,有公开报道称,重庆有关部门收到国务院下发的紧急通知,要求该市暂停正在拟订执行细则的“购房退个税”政策。
此消息引起公众广泛关注。赞成的观点认为,用减税、退税或抵免的方式减轻税负,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因此重庆的尝试无可厚非。
反对的声音认为,地方政府这种试图阻止房价自然调整的做法,背离了民意,也严重违背了基本的经济规律。
重庆政府没有在公开渠道对此发表评论。但有重庆官员对记者称,只是财政部来电质询,对重庆购房退税政策表示关注,并未明确提出反对意见,而重庆市有关官员已专程赴京,向财政部做解释。
记者2月5日拨打市地税局及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但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有关人员4日对本报记者表示,他们对此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