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由于有地方政府的托市政策壮胆,一些开发商不再顺势而为,不再是主动降价售房,而是继续维持高房价不动摇,有的甚至逆势涨价,由此导致的必然结果是,被民众用脚投票,被市场淘汰。而在次贷危机恶化的大背景下,逆势维持高房价的举措,使市场的调节作用发生紊乱,很容易引发房地产市场的雪崩。倘若导致这样的结局,托市的地方政府显然难辞其咎。
其二,“购房退个税”政策被叫停是听任房价由市场化自行调节的标志性信号。
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泡沫严重,并未经历像样的调整,许多地方的房价仅仅是成交量下降,地方政府就迫不及待地出台托市政策,这种试图阻止房价自然调整的做法,不仅背离了民意,背离了中央的相关精神,也严重违背了基本的经济规律。2008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主动采取措施,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这份被称为“降价令”的意见,是理性的。
住房市场为什么成交量低迷?最根本的原因是,房价的连年暴涨,严重偏离了民众的实际购买力,民众实实在在买不起住房了。1996年,联合国人居中心出版的世界人居报告中,通过对50多个国家的首都城市进行调查后认为,一套住房的合理价格应在居民年收入的2至3倍,如达到5倍时,大多数人就会无力购买,市场就会出现问题。发达国家的住房市场,其“房价收入比”基本上在这个范围内。而我国的房价收入比,一线城市普遍在20倍甚至30倍以上。高高在上的房价,因为严重脱离民众的实际购买力,已经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下跌是必然的。
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不甘心,认为房价下跌会带动地价下跌,减少地方政府的收入,便极力阻止,试图避免调整。经济发展史告诉我们,背离经济发展规律的努力只能是徒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