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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房”高峰:6亿待竣工房考验房企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1.17 来源:每日经济新 作者: 杨羚强

  2008年的9月,成都某项目二期业主向开发商提交了《业主告知书》,集体拒绝收房。在告知书中,业主提到了存在的几种楼盘品质瑕疵,并拿成都2008年开始实施的“一户一表制”说事,要求开发商必须为项目1980户业主安装一户一表。如果放在往年,这样的理由本来不应成为退房的理由,由于该项目在2007年~2008年经历了价格的大跳水,业主为此平均多支出1000元/平方米~2000元/平方米,这或许才是业主退房的真正原因。

  广州万象新都的业主们认为,拒绝收楼是减少亏损、迫使房企赔偿的最后筹码。业主们在要求补偿的方案里提出,“房价下跌给前期买房的业主造成了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的损失”,业主们要求房企赠送每位业主5~8年的管理费,管理费从原来的1.8元/平方米降低到1.2元~1.4元/平方米,将原为800元/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分别提高到1000元/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

  上海浦东一楼盘离交房尚有大半年时间,一些业主甚至已经等不到交房,仅凭目前在建工程出现的设计瑕疵,就要求房企退房和补偿。

  理由:质量、规划有缺陷

  保利西子湾业主拒收房的主要依据是西子湾的房屋质量差。但是如果质量还能凑合,那么规划的变动和房屋建材的使用,也会成为业主拒绝收房的依据。

  河北省三河市纳丹堡的业主就认为,房企违反了先前的许诺,所以拒绝收房。业主在“集体拒绝收房通知书”中写道:“擅自变更小区规划,增建房屋,将多处规划绿地改建为变电站,且大大缩小了原规划的楼间距,小区绿化率承诺45%,实际绿化目前只有几棵小树和一些大坑,与沙盘展示大相径庭……”房屋使用的建材,也成为三河市纳丹堡业主拒绝收房的一大理由。三河市纳丹堡的业主们认为,房屋窗户、电梯等都与合同约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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