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二手房动态 > 正文

二套房政策松了吗 看最新房贷新政解读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2.24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姚志梅

      疑问: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年限,究竟是以何为准?新版产权证上,只显示办证时间,未显示买受时间,如何查询?

      解读:是以产权证上的买受时间为准。

      实例:林先生的房子前年3月交房了,没过多久,开发商便称可以办理产权证,于是林先生在第一时间开了购房发票,向房产交易登记中心递交相关材料,并在一个月内办下了产权证。然而,林先生的邻居陈先生开完发票后因公务繁忙,一直未去办理,直到上个月才到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证。因此,虽然同住一幢楼,两人的产权证上,买受时间却差了二年多。一般来说,产权证上的买受时间并不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而是以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收件时间为准。

      如今,林先生想转让房产,按照新政,林先生购普通住房正好满二年,可以免去高达5.55%的营业税。陈先生如果想转让,还要交足差额部分的营业税。这套80万元的房子,林先生可省去44000元,而陈先生则要补足差额20万元的营业税,要比林先生多交11000元。

      陈先生有些懊悔,在仔细对比两人的产权证后,又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新版的产权证上没有特别注明产权的买受时间。记者了解到,的确,今年10月1日起启用的新版产权证与旧版略有不同,买受时间届时究竟如何查询,已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大可不必担心,如果要买卖,可到房产交易登记中心调档查询买受时间。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