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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政策松了吗 看最新房贷新政解读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2.24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姚志梅

      实例:三年前,张先生买了一套75平方米的商品房,至今仍未还完贷款。去年,张先生添了个千金,一家三口,再加上父母,挤在这样的房子里,有点儿捉襟见肘。张先生想换房了。那么,张先生再买房,可不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呢?

      “完全可以,张先生的家庭平均人均住房面积才25平方米,低于平均水平”,张先生再买房时,可以比照首套房的贷款优惠政策来操作。

      按照目前的政策,首套房可享受20%的首付、按现行标准下浮30%的利率优惠政策,如果张先生买了套50万元的房子,20%的首付10万元,剩余40万元做20年的按揭贷款,那么,按23日发布的最新利率来算,林先生每月还款2457.2元。

      按照新规的政策,张先生在贷款方面可以享受首套房的政策,但在契税方面,是不能按照首套房的政策来减免相关费用的,毕竟张先生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一套房子。

      张先生楼下的赵先生的情况则略有不同,赵先生一家三口虽然也住着75平方米的房子,但赵先生另有一套50平方米的小户型,这样的话,赵先生家的人均住房面积已超过标准,也想换房的赵先生,已享受不到首套房的贷款优惠政策。当然,赵先生如果没有贷过款,则买普通住宅时仍可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政策。
    
     购房年限 以“买受时间”为准
    
      新规: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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