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体报道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正考虑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并轨,原计划2008年初起草的《限价房管理条例》迟迟无下文。在笔者看来,限价房有点像一出闹剧,轰轰轰烈烈的登台,悄无声息的退场。2006年“国十五条”中提出“90/70”政策,其中规定“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各地在随后的执行中,基本上没有落实“限房价”这一条。
政策设计的初衷是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其出发点是好的,但70%以上的住宅都实行“一刀切”式的限价,计划经济的色彩过于浓厚,因此对于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建设部亦无促逼之意,而只强调限套型。其后,广州、成都、北京、南京等个别城市尝试限价房作。今年三四月份,在各地出台的《2008年住房建设规划》中,相当多的城市提出限价房计划,如北京计划建设450万平方米,深圳提出“稳步推进限价商品住房政策”,武汉将“加大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90万平米),杭州规划“限价商品房建筑面积103.9万平方米”。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房地产市场会急剧降温,而限价房的运作亦趋于艰涩。首先,全国房价开始下跌,抑制房价的条件已不存在;其次,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的限价房用地纷纷流拍,企业连商品住宅的地块都不愿拿,对于“限房价、竞地价”这种风险与利益不对称的项目,当然弃若敝履;再次,购房人视若鸡肋,由于房价持续下跌,限价房项目的房价与周边商品住宅相比,已无多大优势可言,而其质量却多不如后者,在广州、北京等地,限价房中签人弃购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目前,最早进行限价房探索的广州已停止限价房供应,限价房计划开发规模最大北京也被迫调整计划,一方面减少土地供应,另一方面拟将限价房的覆盖面将扩大到公务员、教师等群体——这种按行业、而非家庭收入设定准入标准的做法与福利分房时代颇有相似之处。
幸亏国家尚未出台《限价房管理条例》,否则又将是一个无效文件。限价房退出历史舞台已无悬念。那么,经济适用房又将何如?与限价房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的特征明显,而且经过多年推行,已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操作模式。然而,近些年来,部分学者和业内人士却从未停止过对经济适用房合理性的质疑,典型代表就是经济学家茅于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