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10月27日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惠下浮30%,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央行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政策要点:
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应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在下限以上区别确定;
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下(含)由现行的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十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月22日宣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决定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降低住房交易税费。
政策要点:
㈠ 个人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契税税率下调到1%
㈡ 个人买卖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㈢ 个人卖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㈣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㈤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
十四、11月10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温家宝部署了落实中央政策措施的七项工作:
政策要点:
㈠ 加大投资力度和优化投资结构
中央出台的十条措施,主要有四类:加快实施重大民生工程;加快在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尽快启动一批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型工程项目;加大力度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关键项目建设。落实这些措施,要加强对重大投资的管理,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要加强对市场自主投资的鼓励和引导,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政府鼓励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广泛参与各种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把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与发挥民间投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
㈡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
要把扩大消费与完善收入分配政策结合起来,与扩大就业结合起来,与发展服务业结合起来。最重要的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加大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比重。努力消除制约消费的制度和政策障碍,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引导和促进居民扩大消费需求。
㈢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钢铁、建材及家电家居用品等产业发展举足轻重,对金融业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房地产市场的形势,正确引导和调控房地产走势。要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购和开发建设;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稳定发展;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交易。
㈣ 努力保持出口稳定增长
综合运用出口退税、外贸发展基金、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和大型机械设备以及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加快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扩大国内需要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增加重要战略物资储备。
㈤ 着力提高企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激发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各类企业都要苦练内功,加快自主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开拓市场的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各项宏观经济政策都要有利于企业发展,要从财税、金融、贸易、产业、收费等方面,采取多种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
㈥ 认真做好金融财政工作
改进金融调控,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银行、证券、保险业都要加大对促进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合理需求。促进股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各类金融企业要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要加强金融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和协调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我国金融安全。大力开展财政增收节支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支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㈦ 积极推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
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好改革试点,抓紧出台各项具体配套政策;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