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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催各银行上报房贷细则 二套房政策难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1.06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王芳艳

  根据这两个文件规定,已利用贷款购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但对已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可以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知情人士透露,此前,交行已将房贷新政实施细则抄报给央行、银监会,目前尚未得到反馈。

  “如果已有一套房子,但觉得太小,想再买一套改善一下,但第一套房一时卖不出去,这时的第二套房贷款利率会是多少?”面对这样的直接提问,另两家银行人士直接回答,贷款利率将是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光大银行曾出台比较明确的二套房松绑的政策,但好景不长,光大银行相关人士透露,这个政策目前已暂停,要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此前,光大银行对于第二套房的政策是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享受八二折优惠。

  针对光大银行撤回房贷新政实施细则的做法,一家大行个贷人士评价,“(这是)必须的,(因为)房价下行风险更大”。

  该人士称,从市场表现来看,各家银行在对当前宏观经济的认识、理解,以及执行科学发展观所采取的具体行动等方面,均存在偏差,这在短期内会影响市场,长期将损害商业银行经营的健康机体。

  “银监会下发71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后,我们已向分行下发了一个细则,是根据最新的政策来制定细则。”另一大型股份制银行零售银行相关人士委婉地表达了他们的政策方向,原则上首次贷款的客户利率可以下浮30%,首付两成,但违约多、信用差等客户不在其中,对于第二套房执行央行359号文。不过他又表示有些政策还需要等监管层协调好再确定,二套房政策也不会一刀切,要综合考虑客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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