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欢迎中央出台各种有利于宏观经济发展的政策,这是对前一段为防止过热的导向的政策纠正,也是对国际形势对中国经济影响的重新评估。尤其是应对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给以更多的支持,这关系着中国经济的未来,关系着工业化、城市化与小康目标的实现。
我则认为关键的问题仍在于国家并没有将房地产市场与社会保障分开,仍希望靠市场来解决民生的保障问题。这种认识的错误必然导致政策上的错误,而历史告诉我们的则是政府必须承担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责任,而市场是永远不可能替代政府应承担的保障责任的。
市场就是市场,在市场中所有的消费者权利与义务应是平等的、无歧视的。而一旦将社会保障的责任强加给市场,就一定会产生消费政策的倾斜与歧视,这种歧视性政策才是让市场恶化的根源。
中央政府并未勇敢的跨出真正救市的一步,但却将权利下放给了地方政府,紧随其后可以看到的是上海市政府的十四条措施,而这十四条则不再打着保障民生的旗号,而是远比中央政策更大踏步的向前进了一步,将个人交易税费中的减免扩大到了营业税等其他方面。
早在1999年时,上海就远比其他城市都更勇敢的出台了各种救市的政策,包括 户口和购房中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等,也让上海市的房地产市场从大量的存货积压变成了供不应求。虽然2003年取消了部分的优惠措施,但却建立了良性环境的市场,培育了市场中的消费观念和信心,此次又出台了远远比已出台各种救市政策更为有利于市场活跃和促进消费的政策。
虽然中央只给了地方政府消费收费减免的权力,但各扫门前雪的竞争已让地方政府被推到了前台成了真正的“解放军”、真正的救市主体,并将收费减免扩大到了税收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