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华林御景小区的业委会通过书面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解聘旧物业,聘请新物业;但旧物业不肯走,新物业要进来,双方发生冲突;鼓楼区房管局认为业委会任期已届满,不能行使职能,故叫停业委会“罢免”旧物业的做法(详见19日本报A1版的报道)。
据了解,福州市区有数千个新型住宅小区,其中,业委会任期已届满的小区至少有数百家。因而鼓楼区房管局的做法遭到了质疑:如果原业委会因任期届满无法行使职责,那么在新业委会产生前的这段“权力真空期”,小区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福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不赞同鼓楼区房管局的做法。他认为公权不能干涉私权,小区的事务主要以大部分业主的意愿来处理。
市房管局:公权不能干涉私权
对于鼓楼区房管局的做法,华林御景小区许多业主提出,2000年后,小区业委会的任期就届满了,至今新业委会仍未产生。如果按照鼓楼区房管局的说法,从2001年至今,小区一直处于“权力真空期”。
一些业主还说,在“权力真空期”,众多业主无法形成统一意见和决定,各自为政,那么就无法管理小区,无法约束物业公司,最后必将损害业主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