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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冲动挑战土地新政 土地问责剑指地方政府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9.27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 董振国 许剑铭

  据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分析,通过这几年高密度、高强度的土地执法行动,违法违规用地高发态势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从今年开展的第八次卫星图片执法检查统计数据看,发生的土地违法用地的宗数和涉及的土地面积都有较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形势依然严峻,从2007年全国查处的案件数量看,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违法用地涉及的宗数和面积数是上升的,这些项目往往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是有关系的,这就说明在土地违法问题上,地方政府仍然是主导。

  此前,我国对土地违法行政处罚主要是依据2000年出台的《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9号令)。但是,从近几年的执法实践看,9号令亟须修改完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近年来,违法用地、滥占耕地的势头不仅未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二是,2002年推行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和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发布以来,国家在土地管理方面提出了很多新的严格要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也呈现出一些新的表现形式,需要补充增加相应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量纪标准的规定;三是9号令的一些规定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不便执行,影响了执法效果,需要进行调整。

  对新近通过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本刊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基层普遍反映非常及时,不仅解决了基层土地利用中的突出难题,也为实施问责制创造了良好条件。近几年,土地利用中最大的制约是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滞后的问题。在山东、河南,不少地方面临的不是耕地保有量减少的问题,而是基本农田规划了后动不了的问题,实际要求只是通过规划修编调整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供需缺口暗含反弹可能

  土地新政希望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耕地,但严峻的土地供需形势,则为政策执行带来问号。采访中,地方土地执法干部对土地供需巨大缺口下的违法用地冲动不无担心。

  本刊记者采访中发现,在地方的相关表述中,国家批准的用地指标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需求差距巨大,甚至相当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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