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守契约,永不会有市场经济
任志强回想起之前和华润合作在香港开发项目时的经历。“1997年香港爆发金融风暴,房价暴跌,开发项目也曾遭遇购房者退房。华润的做法是没收全部订金,允许购房者退房。而当时李嘉诚只占项目5%的股份,他就写信给项目公司董事会,要求严格按照香港法律办理,尽管房价已经下跌,但所有人必须按照已经签订的合约履约。虽然最终宁高宁还是同意了退房的要求,但我却很佩服李嘉诚的做法。”任志强认为,李嘉诚如此做的意义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如果所有的消费者在签约之后可以任意毁约,这不叫市场经济。假如中国的法律要保护市场契约和市场框架,那么就应该执行市场契约,这是基本的条件,否则永远不会有市场经济。”
政府部门应当介入
购房者难以接受开发商降价的心理,任志强表示理解,但因此冲击售楼处,无论处于何种目的或心态,都是违法的,因为这种行为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
如何解决这种矛盾,任志强认为光靠开发商是办不到的,希望能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针对因降价而引发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的冲突,目前政府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法规加以规范。如果要抛给开发商来解决,会引发更多的障碍,最终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万科的降价不科学
对于万科的降价行为,任志强认为,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万科有自主定价权,但万科降价的节奏和幅度是否合理,值得商榷。“同样是降价,一天卖掉200套房和一个月卖掉200套房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前者就像是超市的降价大促销,购买者在降价的刺激下疯狂抢购,缺乏对商品的理性比较;而后者则是购房者在对同区位产品或同类型产品经过考量,再比较价格因素之后,做出的理性选择。”
在前一种情况下,购房者在冷静下来后会反省,开发商的产品有如此大降价空间,是否意味着产品价值与销售价格之间还有更大的落差?而后一种则属于正常的营销手法,产品价值与销售价格并不会有太大的不符。一些国际知名品牌很少采用降价的手段促销,甚至绝不降价,就是为了给消费者一种信心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