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将从“审批环节、审批事项、批准权限、报批方式、报批程序和审查内容”六大方面,严把土地审批中的关键环节,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全方位卡位”。
总体来看,这项改革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审批管制将得以加强。
二是严格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必需用地。而且,土地审批权限将进一步向中央集中,并由国家统一调控,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的机制。
三是加大审查力度。即对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补平衡、产业政策、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等进行严格审查。
在加大土地审批权以控制建设用地指标的同时,国土系统还将对目前的土地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该管则管,不管则放”。
“土地财政”面临调整
在《土地管理法》修改内容中,关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调整问题始终是触动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最敏感的神经。
据悉,作为土地出让收入的大头,土地出让金目前约70%分成归地方,这部分收入也是政府出让土地的纯收益。
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地产30年高峰论坛”上表示,我国土地出让收入急剧增长,在2007年底已经达到9100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8%,个别地区土地出让收入甚至占到了当地财政收入的50%。
正是出于利益的刺激,很多地方政府打着“运营城市”和“运营土地”的名义抬高土地价格,“卖地生财”。
上述有关专家向记者介绍,《土地管理法》修改将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比例,但是不改变土地出让收益“大头”归地方的既有格局,只是加强中央对土地出让收益的控制,引导土地出让收益合理使用。
加大对土地复垦和土地整理的投入是土地出让金使用的主要方向,此前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15%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此外,财政部希望能将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预算,进行阳光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