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专家表示,土地出让收益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扩大中央分成比例,逐步加大中央对土地出让金等土地出让收入的控制权,以合理的方式引导土地出让金向正确方向使用。
今年3月份,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15%的土地出让金必须用于土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工作,土地出让金必须纳入地方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去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24号文”)中也明确规定,地方土地出让金收入的10%应用于城市廉租房建设。
但是,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对本报表示,由于地方“土地财政”家底不清,很难确定地方政府能严格执行上述政策。因此,关于土地出让收益分配的改革,还需要从很多方面来规范。
上述专家表示,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土地收益分成,还将农民等利益主体在土地出让收益中如何参与分配的问题列入考虑范围之内。
例如,农民社保问题和土地可以考虑采取挂钩制度。地方政府从农民手中征取了土地,取得了土地出让收益,而失地农民社保问题同样是政府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应该由财政资金中出,可以将地方收取的土地出让收益与财政安排的失地农民社保工作挂钩考虑。
除了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改革外,此次列入《土地管理法》修改范围的还有土地审批制度改革。上述专家透露,整体改革方向是土地审批权逐步下放,中央只管用地指标,省级及以下政府负责具体用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