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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炒物业 台江一小区业委会成被告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9.12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林海峰 郑莉

  据了解,凯祥物业进驻后,部分业主以管理不善、设备维护不佳等理由,拒交物业费,以此与业委会和物业抗争。此后,福州市房管局、台江区房管局及街道办介入,并发函业委会告知选聘物业的程序违法,并责令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重新投票表决。但是,一年多过去了,重新表决是否选聘管家的“大事”,并未付诸实施。

  在这场持续一年多的纠纷中,尽管主管部门、街道办多番协调,但终未能解决。此后,发生多名业委会成员辞职、物业状告业主长年拖欠物业费等事情。最终,业主张先生在众多业主的签名支持下,起诉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要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庭审焦点】

  投票程序违法合同是否有效?

  前日,台江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除了原告业主张先生到庭外,多名“铁杆”业主及融侨物业的相关人员到场旁听,业委会和凯祥物业则委托代理律师出庭。

  庭审的焦点是,业委会与凯祥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否有效。原告代理律师认为,业主仅授予业委会定价权,并未授予选聘权,而业委会未经法定程序选聘物业,应予撤销合同。被告代理律师称,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更换物业是经过业主大会的书面征求意见书,且双方签完合同后才进驻小区,此事还向街道、居委会报备过。另外,凯祥物业对小区进行了事实管理,业主认可度高,有92%的业主缴纳了物业费。

  物业资质被撤销能否继续接管?

  元洪锦江二期的前期物业,是具有一级资质的融侨物业公司,而凯祥物业仅为暂定三级资质,其资质已在上月被福州市房管局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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