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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元洪锦江:违规炒物业 业委会成被告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9.12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林海峰 郑莉



物业资质被撤销能否继续接管?

    元洪锦江二期的前期物业,是具有一级资质的融侨物业公司,而凯祥物业仅为暂定三级资质,其资质已在上月被福州市房管局依法注销。

    暂无资质的物业能否继续接管小区,这也成为争议焦点。原告提出,物业资质被撤销后,其不具有行为能力,所以之前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应解除或终止。被告认为,物业公司被注销的只是暂定三级资质,目前已经申请到了正式三级资质,并不影响履行合同的能力。

    福州市这两年来已有80家物业被注销资质,但仍有部分物业继续管理小区。记者昨从福州市房管局及台江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处得知,被注销资质的物业中,相当部分是已退盘的,考虑到小区的稳定,一般会允许物业在过渡期内继续接管,这期间业委会可另行选聘新物业。

    据了解,此案并未当庭审结。

 

【记者观察】

业委会是非多 症结究竟在哪

    元洪锦江二期上演的纠纷,在福州并非个案。近两年来,福州良辰美景、海景花园等多个小区,都闹过了业委会、物业、业主、开发商等方面的官司。

    据透露,福州约七成小区未成立业委会。而一边是各方期待成立业委会,监督物业、开发商,一边又是业委会成立后,引发的种种是非。

    症结究竟在哪儿?省物业管理协会一名负责人称,小区业委会成立,搭起了小区的常态监督体系,大部分业委会成员是热心的。但最根本的问题是,各主体对法律法规认知的不足或易位,这就容易产生业委会违规、越权操作:本该由业主大会通过的事宜,由业委会几个成员说了算;本该是属全体业主共有的收益,却没有监督好,任其流向开发商或物业……

    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人士称,业委会需要更有领导能力的人,目前不少小区的业委会成员或由离退休人员组成,热心过高能力不足;有的小区,律师、法官进入业委会,但时间抽不出来,也难以参与日常议事;甚至有个别业委会成员存在私心,更是难以胜任。

    在业界有着良好口碑的台江某小区业委会主任坦言,业委会成员是“吃力不讨好”的差,而“众口难调”、与物业配合过密等,都会得罪部分业主;老为业主说话,又易得罪物业,工作配合起来难度重重。“要给予业委会更多的理解。”他认为,业委会作为新生组织,真正规范运作需要一个过程,而业主的支持很重要。

    显然,小区的良性运作,绝不单单靠业委会,业委会也不应仅承担“业主维权组织”的角色。业界也在呼吁“五方主体”———开发商、物业、业主、业委会、街道办,都要识透法律框架内的“游戏规则”,做到合力守则守职,不越权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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