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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元洪锦江:违规炒物业 业委会成被告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9.12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林海峰 郑莉

关注理由

     9月10日上午,福州台江法院。一场由福州元洪锦江二期业主状告业委会和福州凯祥物业公司,要求解除业委会与新物业的合同关系的民事诉讼案,在这里首次开审。 

     尽管这不是福州业主状告业委会的首例诉讼,但是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案的诉讼主张尚属首例,也令各方对审判结果倍感期待,因为这将对今后小区业委会如何合法炒掉物业、业委会如何更好地体现业主意愿、小部分业主的诉求如何服从全体业主权益等热点问题,提供一个示范样本。

【诉讼缘由】

小区“管家”去留之争

     福州元洪锦江小区,位于台江区北江滨板块,是2000年前后该区房价最贵的住宅区,住户以长乐、福清、连江籍为主。去年5月份,小区二期住宅区内,发生了一场牵动着全体业主神经的“炒物业”风波。

     “那个夜晚,业主们几乎没法睡。”一年多过去了,一名业主仍然记得5月24日凌晨“闹哄哄”的场景。她向记者回忆道,那晚,小区业委会请来的新“管家”———福州凯祥物业有限公司正式入驻,而作为开发商旗下的融侨物业,则宣布“退出”。

     “物业突然变换,不少业主奔走相告‘要找业委会讨说法’。”这名业主说,在部分业主的主导下,小区业主进行了一场“反对换物业”的签名表决。这份表决材料显示,484户住户除128户未入住外,356户中有246户要求融侨物业继续接管。

     事实上,表决材料是为了反驳半个月前由业委会提供的一份“80%业主同意换物业”的意见书。不少业主认为,这份意见书“业主仅签字同意授权业委会,与融侨物业谈判,下调物业费等事宜”,并不代表业主同意引入凯祥物业。

     一名陈姓业主向记者说起这份“意见书”的来历:当时,业委会成员上门递意见书,“说若同意下调物业费就签个字,一些业主没细看就签下名,有相当部分还是不知情的保姆和小孩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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