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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三招应对二手房意向金风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8.12 来源:理财周刊 作者: 甄爱军

    选择可靠机构托管

  在目前二手房市场上,卖家房源挂牌只需一个电话即可"搞掂",而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中介公司也不会对房产证的真假进行核实,而意向金交给卖家之前,恰恰是发生在产权调查之前,于是有人以此进行诈骗活动。

  【案例1】

  今年2月,辛先生看中宝山区一套二手房。在中介的撮合下,双方谈妥房价,而辛先生也在中介公司的建议下支付了2万元作为定金。卖家也开具了定金收取收据,并约定三天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三天后,当辛先生再次联系卖家时,卖家竟然已经不知所踪,手机打不通,按房产证登记的地址去找,却发现此人根本就不是房东。

  辛先生找到中介,要求对此事负责,中介房也感到很冤屈,因为在将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前,中介公司一般不会到房产交易中心去核查房产证信息。不法分子也正是利用了这个漏洞,使得辛先生上当受骗。

  应对之策:王展表示,对于此类漏洞,购房者一定要当心。他建议购房者选择对定金进行托管。如何操作呢?王展认为购房者可以在签订居间协议时,就特别声明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后,还是由中介公司方来保管,而不急于交给卖家,等到中介公司办完产权信息核查之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再作为首付款一并付给卖方。

  这么做可能会遭到一些急需资金卖家的反对,更有可能会致使交易中断,但是能够保证资金安全,为什么不采用这种办法呢?


  与此有些类似的还有经纪人收取意向金之后卷款潜逃的情况发生,如果购房者手里只有经纪人开据的"白条", 中介公司可能会将此视为中介人员的个人行为而拒绝赔付。对此,专家建议,购房者务必将钱款交给中介公司财务室,并要求对方出具正规收据。

  签订合同宜详不宜简

  意向金被卖家扣留之后,不少经纪人会要求买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而目前二手房市场上的房产中介经纪人素质良莠不齐,少数经纪人会利用一些欺骗手段让购房者上当。而在眼下市场交易清淡的时期,更要注意这类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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