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40%(竞买保证金可充抵第一期土地价款),余下的成交地价款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17050100100011778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美元)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
账 号:810010579408091014
境外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