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2004年3月,周银校与市长王某同时被调离抚顺,周银校新职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于瑾和贺某将王东霏举报到了沈阳市公安局。
2004年8月,于瑾和贺某联名写了一封举报信中,举报“抚顺市委书记周银校视招商为儿戏,公然与一无业女子沆瀣一气,诈骗巨额钱财。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也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和辽宁省的投资环境”。
2005年5月8日,于瑾被抚顺市顺城区公安分局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在网上通缉。她选择了逃亡。她只身来到北京,三天两头去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举报。2005年9月28日,她回到了沈阳。10月18日,她被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批捕,罪名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06年3月22日,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于瑾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