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每人签署的《共同竞买登记表》中明确约定:同意2户债权按1.5万元计算,另约定3个车库按28.5万元计算。事先已明示允许变价转让,本人有责任给予配合,赚亏与他人无关。”在林忠华发给记者的一份名为《打包竞买天盛26套房3间车库和2户债权的情况回顾》中,他这样写道。至于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越权行为,他告诉记者,在去年10月份参加土地拍卖时,他与竞买者签订的协议中规定,自己有超过与竞买者约定最高成交价格5%的自由裁量权,但这次认为1230万元足够拍下,就没有事先约定。“我承认自己有越权的行为,使明萌内部竞买者每人平均竞买价增加1.8万元。而对16位外界的购房者来说,房价仍未超出原定价格。我对自己错误叫价行为后悔不已,在竞拍当天,我就分别向每位购房者出具了赔偿损失的欠条,以示对错误叫价行为负责。但是现在我无力支付这些欠款。”
对于竞买者提出其借口负债让26户买房人为他代垫的5.9万元欠款的事情,林忠华说“根本就没有这回事,这5.9万元是‘公关费用’。”他坦言,“如果一切都按照规章来办,我们根本不可能在几天之内将余款筹齐,正是有了这些‘灰色支出’我们的手续才能做得很顺利。”
“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本来就是一个松散的组织,我们能走到今天,并不容易,希望每位成员都能呵护、爱护我们的组织,而不是因为个人利益砸掉明萌的牌子,我们希望可以走得更远。”林忠华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