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竞买者表示,这笔5251万元的债权是在2007年3月5日通过明萌的内部qq群内进行竞拍的,此时自己也还没有加入竞买,这种内部竞拍的方式不仅不合法,而且还侵害了自己的利益。“花1.5万元竞拍债权的买主到底是谁?之后到底转手了多少次?这些问题林忠华根本就不肯告诉我们。我们怀疑qq群竞买只是一个幌子,实际他把债权压得很低,然后高价卖出,正是因为可以从债权上牟利,林忠华才会不惜代价以超出48万元的价格拍下房子。”他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薛女士告诉记者,在成交后,林忠华曾经借口自己负债5.9万元,称如果被起诉至法院,就无法为26位竞买者办理相关手续,无奈之下,大家凑钱为其还了5.9万元。竞买者们表示,他们已将此事向警方备案。
回应:竞买者对债权眼红
18日,记者拨打了明萌合作建房筹备组的组织者林忠华的电话,记者说明情况之后,林忠华大呼“冤枉”,他表示,这些情况都是由于部分竞买者受“利益驱使”对债权眼红。
林忠华告诉记者,“我曾经委托律师事务所对这5251万元的债权进行调查和估价,但他们都没有给我一个确切的答复。3月5日,我在拥有500多位群友的明萌合作建房5个QQ群中进行公开竞价,最后被网友“梦想成真”以1.5万元竞得,之后,这个债权转了多手,最后厦门某集团以85万元的价格确定参加此次拍卖。”至于债权究竟转了多少次,中间有哪些人参与,林忠华表示,这是“商业机密”,无法向记者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