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三
1、位置:广达路以东,儿童公园路南侧。
2、出让土地面积:约19143平方米 (合28.71亩)。
3、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
4、规划指标:
(1)规划建筑容积率:6.57以下(含6.57);
(2)规划建筑密度: 15%以下(含15%);
(3)规划绿地率: 30%以上(含30%);
(4)建筑高度:主体建筑高度160米左右。
其他规划指标:
1、地块一高层建筑退让茶亭公园用地界线距离以满足安全间距要求为准。同时各地块须满足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不小于10米和建筑退让绿线距离不小于5米,建筑间距和退距等应同时按《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执行。
地块一用地东北角、地块二用地东南角分别留出1500平方米集中广场绿地,其沿群众路、广达路、国货路边长最小值分别不小于30米;地块三东侧应结合名木古树设置集中绿地并对外开放使用。
2、各地块配建的停车指标总量应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中“福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标准”的要求。
3、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
(1)地块一配置容纳1000人以上规模的会议中心;
(2)卫生服务站,设1处,位于地块二内,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社区中心设1处,位于地块二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3)文体活动站,设1处,位于地块二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4)公共厕所,设1处,沿城市道路设于地块二内,建筑面积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