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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垫首付:是“馅饼”还是陷阱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资金“缺血”开发商代客“套贷”

  记者不久前发现,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楼盘项目——“51公馆”悄然打出“零首付”售房广告。央行不是早就禁止零首付了吗?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该楼盘售楼部。售楼部的一位工作人员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如果看中哪套现房,而无力及时支付首付款,开发商可以为购房者垫付全部首付款。

  工作人员说,垫付首付款有一个条件,购房者必须与开发商签订《垫付合同》,交3万元保证金,售楼部为客户开出已交首付款的证明收据,客户凭此收据可向开发商委托的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客户必须在今年底前将首付款全额补上,开发商再向客户正式交房。

  记者心里盘算:按该楼盘所在的地段,每平方米均价接近1万元,一套70平方米的小户型总价约70万元,首付款以30%的比例支付,约21万元。对于一时资金周转不开的购房者来说,开发商垫付全部首付款简直是让购房者捡着了“大便宜”。

  但转念一想,记者觉得不对劲,问:“如果期限到了补不上首付款怎么办?”

  工作人员答道:“根据合同约定,客户要赔付违约金,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如果提前补上首付款,就可以提前拿到房子。”

  “这就是说,我在这里买房,可以不用付首付款,还能先在银行拿到住房按揭贷款,延迟一段时间向开发商支付首付款,是吗?”记者问。

  “是的。”工作人员提醒记者,“在与我们所委托的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时,千万不能说没有付首付款,而是要说已交过首付款,其他的事就全部由我们来协调。”

  记者对开发商将与银行怎么“协调”办理按揭贷款充满疑问,再三追问之下,工作人员谨慎表示,那是“秘密”。

  工作人员还说,该楼盘项目推出“零首付”,吸引了许多购房者,尤其是一些炒房者,如今该楼盘项目所剩的房源不多。

  记者发现,不少福州房地产开发商近期竞相推出垫付一定比例首付款的方式促销新开楼盘。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名为“中联水岸名居”楼盘采取为购房者垫付15%首付款的做法……

  闽江学院经济师林忠华认为,开发商垫付首付款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零首付”做法,这样做主要是因为在紧缩的宏观调控政策作用下,售房出现困难,开发商资金面临“缺血”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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