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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垫首付:是“馅饼”还是陷阱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行:代开发商“饮鸩”

  记者从广发行、工行等银行了解到,为了控制贷款风险,银行不会降低首付比例,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对于这些被开发商垫付首付的客户比较难以辨别。开发商的垫付行为实际上增加了银行的风险。假如购买一套100万元的房子,业主首付三成向银行贷款七成,那么银行就会对业主是否具备70万元本金基础上再加利息的还贷能力作出评估。若业主只是首付了两成,那么他事实上面临80万元本金的还贷压力,超过了银行对他评估的70万元还贷能力,开发商降低的首付价差就将成为银行的风险。而一旦购房者断供,银行就要为贷出去的巨额贷款承担风险。

  广州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开发商为购房者垫付部分首付款,实际上就是变相地降低了银行对贷款者的资格审核门槛,让银行把钱贷给了那些不够条件向银行贷款的客户,从而把一些按揭还款能力较弱的人吸引入市。这跟美国的次贷是相似的,一旦危机暴发会给开发商和银行带来双重风险。

  广州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则认为,开发商承诺购房人可以不付首期或少付首期房款即可从银行取得住房按揭贷款,是开发商在楼市低迷条件下单方面的促销行为。开发商承诺购房者在数十个月内分期偿还首期房款,其实质属于发放中短期住房贷款的行为。作为商品房的出卖人,开发商无权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其行为构成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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