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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税新规再绷房企资金链 地产指数暴跌21%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4.20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 吴丽华 郑盎

    预缴力度加大

    按照《通知》要求计算,房地产企业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率和20%的利润率,房地产企业每月的预售款至少有5%必须要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薛健雄分析,上述政策会让开发商的资金链变得更紧,对于当前资金较为紧张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是一个打击。

    据悉,这一利润率要求相比此前有所提高,此前企业预缴所得税利润率一般以15%计算,而目前房地产企业的税收预缴已经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不过,薛健雄同时表示,利润的20%和之前项目销售额的1%-2%是差不多的概念,之前因为房地产公司的财务不是很完善,企业所得税基本上是按1%-2%先预收的,最终再按企业所得税法来算,但实际上就是收这个税。

    但有企业表示,如果预缴税收由按季转为按月征收的话,还是有可能增加企业财务压力。

    薛健雄认为,此项政策的另一效果可能是上市公司不敢把利润报得太高,来拉抬股价进行再融资,应该说这会直接影响到开发商财务报表上的利润水平,从而影响到开发商的融资、发债、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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