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承受力以及土地获取成本的双重压力下,“土地财政”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牌局。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卖地挣钱不再那么容易,“刚性上涨”的地价终于显现出调整的可能。
风光难再
一边广受诟病,一边左右为难,这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真实写照。在很多地方主管官员的记忆中,“大发土地财”的日子,似乎只在2006年前后。
“每次招投标开始之前,我们就忙得焦头烂额,一方面是手续繁杂,另一方面是定价困难。”宁波市国土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定价过低,很可能导致土地开发成本无法收回;如果定价过高,又担心土地会“流拍”。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提醒记者,要特别关注地方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的总额,因为这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土地出让的收入和收益。他透露,在2003年至2005年,很多一线城市的“非税收入”中,土地出让金占1/3是“很正常的事”。
但这一切是老黄历了。
记者从北京、山东等地的国土系统了解到,尽管2007年的土地出让金总额仍处于上升状态,但所占“非税收入”的比例,已经从最高峰时的1/3,降低到了1/4甚至1/5左右。这种降幅说明,土地出让金收入快速增长的势头已经发生了改变。
前述宁波市国土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还透露,除了占非税收入比例出现下降趋势外,“净收益”的部分也在下降。“前几年,每块土地的‘政府土地收益金’至少可以达到25%左右的水平,但去年就只有17%~18%了。”
他所说的“政府土地收益金”,是指最终出让价格刨除土地收购与整理费用后的差额部分,这正是地方政府“卖地冲动”最为看重的“利润”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