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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一年卖9000亿 地方政府大多靠“吃”地为生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3.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既然“卖地财政”已经成为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外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如此庞大的资金不进入预算,使用过程中存在黑洞是极有可能的。

   刘正山:对于大部分地区而言,卖地收入确实没有纳入预算内管理,属于“体外循环”。这种“体外循环”特征的存在,地方使用的部分土地出让金不在财政预算的监管范围之内,有些土地出让收益的征收部门与使用部门同属一处,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为搞形象工程大肆挥霍,甚至土地违法、腐败等现象滋长。

  一年吃掉50-70年收益

  南都:“卖地财政”可能会带来哪些弊端呢?

  周天勇(中央党校校委研究室副主任):卖地财政,首先造成的是财政收入的不稳定性和不可持续。由于出让土地从时间上看是50年到70年不等,因此,出让土地收入实际是将未来50到70年的土地收益在一年中收上来。一般来说,土地收入在一个财政年度中被支出,这样未来50到70年的土地收益基本上在一年中被花掉。这样,在各届党委政府中,哪一届卖地多,哪一届领导的财政日子就好过;而哪一届卖地少,或者无地可卖了,则财政就会陷入困难。目前的卖地财政,实际是今天政府一年花掉应当是未来政府几十年的收入,透支未来子孙的几十年的财政资源,在今天吃干榨尽。

  其次,卖地财政,是促使地方政府利益与中央宏观调控博弈的最主要的动机,也是多占及浪费土地和投资过热的深层原因。许多地方经营城市,走“以地招商、以地换路、以地兴城”的发展道路,于是政府大量批地获得收入,开发商大量圈地,土地大量被浪费和闲置。

  刘正山:我认为“卖地财政”至少带来了三大弊端:第一,被征地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造成社会不稳定隐患;第二,给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增加了巨大动力,使经济发展的质量受损;第三,地方政府为了尽可能多地攫取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相关税费,有推高土地出让金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的内在动力,从而直接、间接地加速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扬,严重透支了居民的未来消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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