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城市”很多是倒地皮
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过程中通过“饥饿供地”以拉动房价,从而大牟其利
南都:看来,“经营城市”和“卖地财政”是如影随形呀。
刘正山:我早就说过,“经营城市”是地方政府控制公有经济资源较多而又缺乏权力约束条件下的特殊产物,它其实是地方政府职能定位错乱的一个典型表现。不可否认,“经营城市”在旧城改造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包括大连在内的很多花园式城市,很大程度上是在经营城市理念下崛起的。然而,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过程中,做的其实是拆房子、倒地皮的活动,通过“饥饿供地”以拉动房价,从而大牟其利。
南都:“卖地财政”事实上造成大量失地农民,农民对土地的权益如何保障?
刘正山:“让农民分享到土地的收益”,似乎是说,政府应当从土地收益中划出一部分给农民。这只能是亡羊补牢的举措。目前中国有4000多万失地农民,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在未来五年内,中国平均每年还将增加被征地农民265万人。这些失地农民,相当一部分成为回良玉所说的“三无农民”———“种地无田,做工无岗,社保无份”。当前,政府应当尽快拿出一部分财政收入,开展失地农民的社保、职业发展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解决征地遗留问题。
另一方面,新征土地,必须严格限制“公共利益”,缩小征地范围,合理补偿。我主张按照市价补偿,也就是说,农民作为市场主体,与征地单位公正交易,交易价格就是合理补偿的价格。当然,农民获得的卖地收益,(1)需要交纳所得税,这部分税金,用来建设农村医疗等基础设施;(2)政府要强制农民从收益中拿出一部分作为社保资金,且要求一次性交清。这有利于农民的养老等保障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