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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楼市维权将近 七类房产纠纷成焦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3.13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杨舒萌 刘云波

 

  5 物业管理

    关注度:★★★★

    典型案例:前物业公司在撤离时,对300万元左右的物业管理启动经费既没移交,也没交代其使用情况和去向,海淀区健翔园业主对前物业公司的这一做法表示不满。健翔园业委会将北京健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以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维权点评: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秦兵律师认为,物管启动性经费去向不明是很多小区存在的问题,也没听说哪个小区移交过物管启动性经费,很可能是业主们不清楚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也为业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启动性经费由该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建安费2%的比例,一次性交付给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文件规定,该经费和大、中修费等费用要纳入公共维修基金,并列入产权人账户名下。

     6 中介交易

    关注度:★★★★

    典型案例:去年年底,北京领行世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行世纪)负责人卷款潜逃被抓,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据悉,领行世纪中介公司先以高价从房东手中租得房屋,再以明显低于周边租金的价格转租给房客,该中介公司每月末或每季度末向房东卡里打钱,但是对房客却说是预先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租金。现该中介公司负责人闻某已被崇文公安分局刑事侦查支队拘留。

    维权点评:回顾往年,几乎每年在全国范围内都会发生一两起中介卷款逃跑的事情。中介公司如何能挪用大量资金?核心问题就是监管不严,是中介公司的资金账户及客户资金可随意支取和变通导致的结果。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对房屋租赁经纪委托代理业务实行银行代收代付、风险准备金、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分账户管理等资金监管制度,并首次明确了违规企业的受罚力度,“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能落实资金监管制度的,责令改正,同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链家地产副总金育松认为,此次分账户资金监管制度的重申及处罚制度的明确和严苛,对肃清租赁经纪委托代理业务中的违规操作,确保租赁交易资金安全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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