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2月,建设部部长俞正声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住房实物分配在全国已经停止!”
●2002年
开始实行土地招投标制度。
●2003年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18号文件),第一次明确房地产是支柱产业。
●2004年
7月,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2004年第71号文件规定: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六类土地全部实行公开的土地出让制度,采取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公开挂牌的方式出让土地。此为“8·31大限”。住宅土地用地价格由此一路猛涨。
同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2005年
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旧国八条”)。
4月国务院出台的《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新“国八条”)。
5月,国务院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此即25号文。国家层面控制房价行动就此启幕。
●2006年
5月,九部门制定《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再被国务院转发,是为37号文。文件明确要求各城市在2006年9月底前公布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目标,“90/70”政策(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比率必须达到开发面积的70%)被提了出来,税收和信贷等政策进一步紧缩。
●2007年
8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该文件被认为是对“房改”的总结,是住房新模式的转折点。
9月,央行、银监会发布第359号文,要求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
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第39号令,规定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得分割发放土地证。
10月1日起,《物权法》正式施行,动拆迁须进一步合法化。但农民的房产、地权问题悬而未决,只能留待法律实施过程中去逐步完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