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之前数日,各家商业银行的个贷部门几乎在做着同一项课题,即就中国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提出自己的审慎意见。
“20日是报送意见截止日。我们必须慎重地阅读《办法》全文,这有85条之多,并且要提出详实的完善意见。显然,如果我们现在不认真,将来接受如此严格的监管会更为被动。”不止一家银行的人士表示出如此担心。该《办法》早于1月9日由银监会监管一部下发给四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
《办法》起草说明称,新的个贷监管针对贷款支付管理薄弱、信贷资金被挪用或变相挪用的状况。这让惯于潜规则操作的银行和客户感到压力。不仅如此,为体现这一目的,《办法》在个贷资金支付管理上,重点体现了“受益人原则”的创新机制,即向受益人支付优先于向借款人支付。“这是一项重要的支付方式改革,之前虽有此实际做法,但并未明文规范。”有商业银行人士如此称。
新一道紧箍咒
2008年个贷持续从紧从1月17日银监会年度工作会议已见端倪。
是次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的年度工作报告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修改授信指引和制定项目融资、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在这些制度建设安排中,尤其是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被认为是自2007年“9·27”房贷新政后的又一道紧箍咒。
如果说,央行与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9·2”房贷新政)主要是针对个人二套楼交易市场,也就是打击楼市投机的话,那么,《办法》则指向所有个人贷款领域,这包括按揭类个贷、抵(质)押及保证类个贷、信用类个贷。当然,按揭类个贷依然是个贷的最大项,甚至在银行的统计数据中,几乎将按揭贷款等同于个贷,因为前者占比达95%左右。不过,这也意味着《个贷办法》首次规定和相对统一了个贷分类。
其实,就在“9·27”房贷新政不久,银监会已经开始起草《办法》,为此还成立了跨部门的银监会贷款管理办法起草小组。经过数月努力,数易其稿后形成目前稿本,并于1月9日由银监会监管一部下发各家商业银行征求意见。
“应该说,从紧的货币政策是在告诫各家银行,要提高风险管理。有消息称,银监会高层担心银行业各类风险可能会在今年集中暴露。因此,从各个层面加强风险控制,已经刻不容缓。”北京某商业银行人士称。
从事态发展来看,1月份全国贷款激增8036亿元更让监管层感到了不安。中长期贷款主要投向为房地产开发贷款、一般基建和个人住房贷款。在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中,上述三类贷款当月分别新增140亿元、79亿元和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