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双方为丽景路建设项目的合法性针锋相对的时候,之江度假区竟然“自查”出了16条违规建设道路。
2006年10月20日,浙江省发改委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浙江省发改委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存在问题的新开工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通知>和<浙江省2006年上半年存在问题的新开工项目及统计有误项目单位>。
在其中的<杭州市存在问题的新开工项目及统计有误项目名单>中,之江度假区范围内开工建设的16条道路“不符合用地规定(未办理任何手续)”,处理意见是“暂停建设、限期整改”。
这次“自查”缘于2006年国家的宏观调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44号),各地对存在问题的新开工项目进行自查并进行处理。
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5部委还联合制定了<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06】1538号)。<意见>明确要求,对于存在问题的新开工项目,各地要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
追寻16条违规道路的名单
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这个“黑名单”,在当地村民中引起了轰动,身陷官司泥潭的陈国良们看到了一线曙光。
但是,公告中并没有明确提到这16条道路的具体名称。村民们发现,之江度假区负责的总共只有16条道路,丽景路是其中一条,既然查出了16条违规道路,那么丽景路肯定在其中。既然用地“未办理任何手续”,拆迁许可证怎么还可能合法呢?
但是这需要权威证据来验证这种推论,为此他们聘请了律师袁裕来寻找证据。
2006年10月27日,袁裕来赶到浙江省发改委查阅这16条道路的详细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处一位俞姓副处长向他解释,这16条道路是之江度假区经过自查后层层上报到浙江省发改委的。他让袁裕来直接到之江度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