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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家称房地产税费改革势在必行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1.07 来源:人民日报

  去年底,有专家称物业税可能今年试点,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物业税话题引发众多猜想。那么,如果出台物业税,可能有什么影响?带着这些疑问,本报记者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记者:有关物业税的报道林林总总,请问物业税探索的初衷是什么?

  贾康:中国房地产税费的基本现状可以概括为“两个双轨制”和“一个不规范”。

  首先,中国有关房地产的税收表现为内资外资的“双轨”。外资企业有一个统一的房地产税,而内资企业没有。另外就是城乡之间也是“双轨”的,房地产税的规定主要覆盖城镇,而不是农村区域。与此同时,在正税之外,仍有非常复杂的收费,规范程度很低。

  除此之外,多年以来,绝大部分土地收入在地方政府手里掌握。客观地说,地方政府拿到这些资金以后,支持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但是也造成了资金运行中间的紊乱、无序,助长了一些短期行为。

  房地产税费改革势在必行,这已经有了最高决策层级的要求和表述。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虽然就这样几句话,但是大的方向已经有一个勾画,就是要把税费的改革放在一起考虑,把那些不合理的收费取消,开征统一的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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