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上海市自2002年开始试行居住证制度。根据《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符合一定的要素计分审核条件的,可以获得该市长期居住证。
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
此外,《意见》还指出,本市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07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即24号文),要求各地政府加快以廉租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此前,上海市房地、民政等部门已经在试点放宽廉租对象收入线认定标准。按照试点做法,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家庭(原标准为人均月收入320元以下),如果人均居住面积还低于7平方米,就可以享受廉租房的待遇,每月可以获得最低480元的租金补贴。
而在廉租房源的筹措方面则需加大筹措力度———要通过新建、收购、改建和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增加廉租房源供应。新建廉租房源,通过项目招标实施开发,由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回购,主要套型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