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4日,上海市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称,上海市房地、发展改革、公安等部门,将研究制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来沪人员购房政策,合理引导跨地区购房。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士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该方案尚在研究,还没有具体实施办法,也没有时间表。
外地人买房或需居住证
对于《意见》中提及的“将研究制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来沪人员购房政策”,房地产研究机构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薛建雄表示,“实际上,由于外资的购买力主要集中在高端市场,限制了外资炒房,只能起到平稳楼市的作用。但如果限制外地人炒房,将会对目前上海过旺的需求起到重要的压制作用。”
该机构数据还显示,2007年1-11月上海共成交一、二手商品住宅(其中一手剔除动迁配套房)36.71万套,其中外资仅购买0.65万套,占总数的1.76%,而外地人购买了6.12万套,占总数的16.66%。
他表示,从这一数据可见,如果上海以居住证制度等来限制外地人购买上海房产,将对上海楼市起到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