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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售房后开溜 闽清200业主替开发商背债

——没交土地出让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25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杨永文

    “这本该是开发商交的土地出让金,怎么反而要我们业主交?”数月来,福州闽清县城广厦大厦业主朱女士一直为一笔“冤交”的土地出让金而烦心,四处奔波都没有讨到说法。

  与朱女士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广厦大厦的200余户业主,他们都被通知办土地证要交9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土地出让金。

  面对业主们的质疑,福州闽清梅城国土资源所仍然照样收费。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仁泉对此表示,这笔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支付,但由于开发商目前已从闽清撤离,为不让国家财政遭受损失,这笔费用只能让业主交。

  业主办土地证要交土地出让金


  据朱女士介绍,她1996年在闽清广厦大厦买了一套150平方米的房子,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并没有说明要业主交土地出让金,直到今年6月,该大厦的物业才传达开发商的通知,让业主去办土地证分割。

  朱女士说,负责办理土地证的闽清梅城国土资源所除了要她交105元的土地登记等费外,还要她交近3000元的土地出让金。当时她急着想拿到土地证,就把钱全交了。

  “我后来才知道,国土资源所是在乱收费。”朱女士说,土地出让金应该是土地使用者——开发商承担的。随后,他们几次到国土资源所询问此事,但一直没得到答复。

  在广厦大厦的350户业主中,有200余户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业主黄先生说,他们组织业主向上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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