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五2003年至2007年调控房地产市场建立住房保障制度
国务院颁发了“前国八条”、“后国八条”、“国六条”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提出在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保持住房价格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相对稳定的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
一、在稳定房价方面,加大供应,控制需求,通过缓解供求矛盾来稳定房价。
二、在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方面: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阶段六2007年开始强化住房保障阶段
背景: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措施还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
国务院于2007年8月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把“保障性住房”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中国房改历程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从“重市场、轻保障”向着1998年房改政策“市场、保障并重”的正确方向回归;从“重买房、轻租赁”向着“租、售并举”的合理模式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