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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开征土地使用税 房价还不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10 来源:海峡生活报

   迫降可能2:

     买涨心理反需多交税

     以现在的房地产行情来看,人们买房买的都是一种预期,都是希望自己所拥有的物业是逐年升值的。所以,大部分的购房者都是买涨不买跌,买升不买降。这样的心理无形中助推了房价的高涨,开发商也正是看准了购房者这种心理,“义不容辞”地抬升每次开盘的价格。 

     而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出台无疑对于购房者的此类心理“当头棒喝”。还是以上海的具体税制规定为例,一套面积100平方米、容积率为2、处于四级地段的居民住房,每年的需缴税款不过300元左右,但是对于高档住房、特别是别墅住房而言,因其地段优、面积大,就必须付出很大代价。所以,购买高端住宅需要缴纳的税款就更高,房价越高,购房者缴纳的税款越多。而且对于多套住房持有者来说,除了银行贷款费用之外,“养房”的费用又增加了一笔。如果进一步能实施物业税的话,则更能让“越涨越买”的投资购房心态受到遏制,从而形成一个以自住需求为主的房地产市场。这正是所有房地产调控政策所期望的最终结果。

     迫降可能3:

     可能是物业税的先行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向商品房个人进行征收,是否是物业税先行的信号?大多数人士的观点是肯定的。而且,物业税的开征由于操作上有太多的问题,很难很快实施,但对于征收土地使用这种具体税款,对税务机关来说,实施起来就方便快捷的多。而且,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尽管商品房所有者每年上交的税额并不多,但对于开发商而言,打压囤地的信号已经十分明显,如果后续物业税能够出台,就足以让那些房地产投资者或投机者望而却步。

     土地使用税属于地方税的一种,是基于缴税人对资源的占用而征收的资源税,虽然与之前炒得火热的物业税不属同一税种,但其作用非常相似,也都是对房地产的持有环节征税。从税收体系看,完整的税收体系应包括流转税类,比如增值税、所得税类,以及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类,或者物业持有税。我国的财产税征收情况较差,比如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等等,其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远远低于其他税种,这是与其他税收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作法大不一致,所以,今后我国对财产类税收必定加强,比如说物业持有税、遗产税等。

     但是,要注意不要叠加收费。丹厦房产的陈店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出台的税种有多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重复收税。比如这次土地使用税需对出租的个人住宅征税,但之前已有征收商业税、出租税等税种,如果新增的土地使用税出现收税重复的情况,势必引发这部分人群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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