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中介使用推荐合同
基于此前交易合同一直都由各中介公司自行制定,其中条款存在一定的不妥当之处,因此,2004年9月,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曾经联合制定了一份《房地产经纪合同》。而黄大妈在此前卖房时所使用的,就是这份合同。“该份合同明确了中介公司在交易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并没有强制各家公司使用,我们只是推荐采用。”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为了在购房者心中塑造一个诚信规范的中介企业形象,我们一直坚持使用这份《房地产经纪合同》。”诚信达房产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整体来说,这份合同对买卖双方以及中介方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规定得较为明确,而如果有任何不明确的地方,可以通过合同的第二十一条其他条款中进行补充,因此,就合同本身而言,对买卖双方都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因此,在福州的二手房市场上,有部分中介始终坚持使用政府推荐的合同范本。
但随着二手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环境、宏观调控等政策的推行,都对市场交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该份合同在某些方面已经逐渐无法跟上市场的变化,不少房产中介提出建议,对此份合同进行拆分,并增补相应条款,进一步将合同细化。
“一拆三”合同正在试行
出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的考虑,在麦田、骊特、朝阳、双安等福州市一些品牌中介公司中,自今年开始试用由几家品牌中介公司研讨得出的“一拆三”合同范本。据麦田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建龙介绍,这份合同范本已经递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与此前不同的是,这份合同范本在原来的《房地产经纪合同》的基础上,将居间、买卖,交易服务三个程序拆分开来,实现了居间服务和后期服务的分离,解决中介佣金何时收取、购房双方是否可以另外选择后期代办公司等问题。“新合同所倡导的是一种选择性服务的观念,实行新的合同文本,既可以为购房双方提供选择空间,在保证后期服务质量的同时,也为行业内的后期服务引入竞争机制,以利于更好地为购房者服务。”麦田房产有关负责人表示。
“一拆三合同试行后,明确地将居间服务和后期代办剥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因后期代办项目引发纠纷而导致交易中断的情况,而且,房产买卖交易拆分成三个过程,将每一个过程中的权责都明确落实在合同上,这样有利于买卖双方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康居置业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