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梦香甜,都不忍打破。在梦里,你是否又看见了廉租房与经适房?好好继续你香甜的梦吧,让幸福持续得更长久。尽管,只是在梦里。
绝大多数人,是不可能够得上购买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标准的。
这是北京市建委刚刚公布的北京市城八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家庭收入、住房、资产标准。其中,廉租房保障家庭1人户年收入为6960元及以下,经济适用房保障家庭最低年收入为22700元及以下。
经济适用房无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因为住房,理论上来说只应该分成两类,一类是完全市场性质的商品房,一类是政府保障性质的廉租房。在商品房与廉租房之间加设一个经济适用房,相当于政府与公众讨价还价,一则政府财力有限修不起太多的廉租房,二则公众自己多少还有一点支付能力,于是政府少赚一点,公众自己少交一点儿房款,彼此各让一步,相当于准廉租房。严格意义上,可以划分进廉租房行列。
抛开这个话题不论,说说北京市的这个标准。
北京市在2006年的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此前,2005年为32808元,2004年为28348,2003年为24045元,年均增长率超过10%。正常情况下,北京市2007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将超过4万元。也就是说,一个三口之家,如果夫妻双方同时有工作,还想申购经济适用房,必须保证人均工资分别只达到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半。符合此条件的北京居民能有多少呢?
此前在报道北京市2006年职工平均工资时,有媒体强调,约6成人未达到平均收入标准。实际上,那是正常的,类似统计中,肯定会有半数以上达不到平均数。然而,其中相当多数应该会在平均数左右徘徊,低到平均数标准一半左右的人数比例,应该相当少。同时还结合在一起组成家庭的比例则少之又少。遑论三口之家的收入在20880元以下才有资格入住的廉租房标准。
绝大多数人,本来与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无关。与廉租房及经适房无关,就只能买市场化的商品房,在北京城八区,早过万了,一套房子过百万。再回过头来看可能达到4万多元的平均工资收入,何其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