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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七条”出台,剑指楼市调控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09.14 来源:厦门商报 刘竞

  4明了价格放心买房

  规定回放

  商品房必须明码标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布不实价格,炒作房价。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商品房销售地点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楼盘表形式及时如实公布每套商品房面积、售价及销售状态。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要在销售地点醒目位置同时公示销售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及与开发企业订立的委托书。

  业内观点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处长 矫健

  如实公布、明码标示商品房价格,才能确实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目前,厦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明码标价",这将是我们下一步执行及落实政策规定的重点,也是需要加大监管力度的难点。

  夏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营销策划总监 许峰

  明码实价,提的很好。让买房人,可以实在地了解价格,放心地去买房,而不是收了定金,含糊地说一句,开盘后会有优惠,这些都是不合适的做法,而这些做法就会导致房地产行业中的暗箱操作,内部员工炒房的行为。

  5保持良好广告环境

  规定回放

  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广告发布单位要对房地产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查,杜绝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

  业内观点

  蓝火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访能

  房地产广告目前在厦门也比较规范,广告管理比较到位,以前楼盘宣传时所用的一些字眼、词语,比如“最”、“地标”、“绝版”等原来开发商喜欢的词语,现在都不能用了。我觉得广告就是要这样,不能夸大宣传,把实实在在的产品告诉给消费者就好了。

  新景祥房地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企划总监 柏云飞

  厦门的广告审查一向较严格,开发商都能按照规定投放广告,一般在拿到预售证前主要宣传形象,之后以产品宣传为主,基本没有相互攻击的现象。而一些城市的开发商经常利用广告相互比较、影射,相比之下厦门的房地产广告环境是较为健康的。

  6境外资金炒房对厦影响不大

  规定回放

  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时,开发企业应要求购房业主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规定,提供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个人在境内学习或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以及个人购房用途均为自用或自住的有效证明文件;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将商品房预(销)售给不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和个人。

  业内观点

  新景祥房地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企划总监 柏云飞

  这条规定对福建其实并无太大的影响。由于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许多国外财团大多关注北京、上海等一线大城市,而在厦门的境外购房者,多是海外华侨或港台同胞,市场投机者较少;而且,从近年的观察来看,厦门本地及省内购房者队伍的壮大,境外在厦购房者的比例正在减少。

  7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清查

  规定回放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地在售或现售商品房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商品房预(销)售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观点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处长 矫健

  规范市场,专项整治,厦门早已在行动。这次省7条规定的出台,更坚定了我们规范厦门房地产市场的决心,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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