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成本会加在土地中标价格之外。如果多次投标未中标,那么这些累计的成本就会成为公司最终累加在中标的项目上的成本,就会变成一个巨大的交易成本。
我无法了解全国的数字,但仅从北京的情况就可以看出这种成本的巨大,而北京市场仅仅占全国市场的约十分之一。从招拍挂的土地总量看约只占全国经营性出让土地的5%,那么全国的这种强制性交易成本就可想而知了。
从网上可以查到的北京2006年的情况是招拍挂交易的宗地数为86宗,起始交易价格为214.6亿元,参加投标单位交纳给土地部门的各种保证金总额为 143.8亿元,投标单位存在公司账上准备购买土地的金额则高达900多亿元。交易成本中的贷款利息损失就接近1.5亿元,整个交易成本约为2亿多元,平均每宗土地230万元。
2007年截止至8月31日,网上可以查到的情况是交易的宗地数为44宗,起始价为134.69亿元。但存入土地部门的保证金就高达88.3亿元,准备购买土地的公司存款金额约为650亿元。交易成本中的利息损失约亿元,平均每宗土地的交易费用也在250万元左右。
以此推算土地招拍挂制度在全国的官方运行成本完全可以从保证金的存款收益中收回并有盈余。但开发商支付的各种成本约为60亿元(这个数未经验证,但可以说明交易成本的增加)。也不是一个小数字了,无形中又提高了一块土地的价格。
制度产生的作用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消极的一面,如何让制度更加有效,正在于如何减少其消极的一面。
这三组数字所反映出的问题,恰恰让房价处于了上涨的预期中。改变现有的土地制度和供给方式,才有可能真正解决供求关系的矛盾和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缓解房价上涨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