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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4幅土地全部流拍!“地冷价跌”房企态度谨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8.10.2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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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0月24日,福州马尾区国土资源局拍卖辖区四幅商住用地。四幅地块总面积185012.17㎡(折合277.51亩)。最终,本次拍卖的四幅地块因报名人数不足,宣布全部“流拍”。
标签:   土地  拍卖  流拍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0月24日,福州马尾区国土资源局按计划拍卖辖区四幅商住用地。

  原计划拍卖的四幅土地编号为马宗地2018-09号、10号、11号、12号。其中,马宗地2018-09号、10号位于马尾快安片区,马宗地2018-12号、13号则位于琅岐岛。四幅地块总面积185012.17㎡(折合277.51亩)。

  最终,因报名人数不足,本次拍卖的四幅地块全部宣布“流拍”。

  这也是继福州四城区、闽侯、长乐之后,马尾出现了近年来比较尴尬的“流拍”现象。有业内表示,在融资环境不断趋紧之下,加上楼市前景的不确定性,让房企拿地更加谨慎。

  以下是四幅地块详细信息:

  一、 马宗地2018-09号、10号位于快安片区,总面积72.43亩

  马宗地2018-09号、10号位于马尾快安片区,分别位于马尾快安上德村、104国道以北和马尾快安胐头村、104国道以北、和平小学东南侧,总面积72.43亩,起拍价为9.96亿。

  1、 马宗地2018-09号位于马尾快安上德村、104国道以北,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地块主要规划及要求:

  土地面积:21211.68平方米;1.0<建筑容积率≤3.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其中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同时满足18米以上),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1:9;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4.91亿,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3.2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7233.63元/㎡。

  出让公告要求,该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

  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2)该地块社区服务站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执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该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的50%,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

  (3)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

  (4)地块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若超过竞买地块设定的最高限制价格竞得该地块,由竞得人根据成交需无偿提供的住宅建筑面积与马尾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于中标之日起7日内对接,根据配建协议范本签订配建协议,配建协议范本在出让文件中公示。

  (5)根据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关于350105-KA-L-05地块商住用地项目范围内安置情况及销售均价的说明函》,地块须建设17325平方米(20套45平方米、40套60平方米、50套75平方米、35套90平方米、20套105平方米、25套120平方米、15套135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6)项目按照容积率均衡布局原则建设。

  (7)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向竞得人支付80%的购房款,余下20%购房款待交房后1个月付清。(8)地块内排洪渠由竞得人按规划、农林水部门要求负责迁改。

  (9)地块内涉及的文物点朱家宅以及地块边界毗邻的历史建筑上德村81-83号由区文体局及区住建局负责提出原址保护意见,并移交马尾镇管理。

  2、马宗地2018-10号位于马尾快安胐头村、104国道以北、和平小学东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地块主要规划及要求:

  土地面积:27080平方米;1.0<建筑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其中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同时满足18米以上);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1:9;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5.05亿,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6660.16元/㎡。

  出让公告要求,该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2)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

  (3)该地块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卫生部门。

  (4)地块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若超过竞买地块设定的最高限制价格竞得该地块,由竞得人根据需无偿提供的住宅建筑面积与马尾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于中标之日起7日内对接,根据配建协议范本签订配建协议,配建协议范本在出让文件中公示。

  (5)根据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关于350105-KA-L-08地块商住用地项目范围内安置情况及销售均价的说明函》,地块须建设37050平方米(45套45平方米、80套60平方米、90套75平方米、70套90平方米、45套105平方米、70套120平方米、30套135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6)项目按照容积率均衡布局原则建设。

  (7)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向竞得人支付80%的购房款,余下20%购房款待交房后1个月付清。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榕马土让告字[2018]05-1号

  二、 马宗地2018-12号、13号位于琅岐岛,总面积205.08亩!

  马宗地2018-12号、13号则位于琅岐岛片区,分别位于马尾琅岐岛五号地,环岛路西侧,渡亭河东侧 ,八一七路北侧和马尾琅岐岛5号地,渡亭河西侧,八一七路北侧。总面积205.08亩!

  1、马宗地2018-12号位于马尾琅岐岛五号地,环岛路西侧,渡亭河东侧 ,八一七路北侧,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地块主要规划及要求:


 

  土地面积:116543.49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719;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00;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出让公告要求,该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琅岐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

  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所建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自持50%可售50%比例,在整宗地内整体平衡。

(2)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开始建设前,总平图和建筑立面色彩方案必须由区规划分局和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3) F-24地块、F-38-(2)地块、F-38-(3)地块商业建筑应沿渡亭河一侧设置; F-29地块商业建筑应沿南部公园绿地以及渡亭河一侧设置; F-33地块商业建筑应沿北侧公园绿地一侧及渡亭河一侧设置 。

  (4)F-29地块靠东侧控1561.83㎡、F-38-(3)地块南侧控854.07㎡作为绿地用,并对外开放,绿地由竞得人负责配建,配建费用应不低于300元/平方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位置详见规划函附图)。

  (5)F-38-(2)地块应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沿规划路设置,并对外开放使用,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卫生部门。F-38-(2)地块应配建建筑面积为60㎡的公共厕所共设1处,设置于渡亭河沿线,并对外开放使用,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环卫部门。F-38-(2)地块应设置不少于 30个社会停车位,对外开放使用。

  (6)F-24地块靠东侧地块面积约4189.98㎡,待规划调整到位再行建设。

  (7)宗地总面积174.81亩中除实际出让面积104.52亩外的70.29亩土地上的市政道路及绿化用地按照琅岐经济区城市次干道路等级和绿化设计方案由琅岐路桥公司实施建设。

  2、马宗地2018-13号位于马尾琅岐岛5号地,渡亭河西侧,八一七路北侧,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地块主要规划及要求:

  宗地总面积:20177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60;出让年限:40年。

  出让公告要求,该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琅岐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所建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自持50%可售50%比例。

  (2)地块南侧控1422.86平方米作为绿地广场用地,并对外开放,由竞得人负责配建,配建费用应不低于300元/平方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商业建筑应沿渡亭河一侧设置。

  (4)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开始建设前,总平图和建筑立面色彩方案必须由区规划分局和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榕马土让告字[2018]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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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0月24日,福州马尾区国土资源局按计划拍卖辖区四幅商住用地。

  原计划拍卖的四幅土地编号为马宗地2018-09号、10号、11号、12号。其中,马宗地2018-09号、10号位于马尾快安片区,马宗地2018-12号、13号则位于琅岐岛。四幅地块总面积185012.17㎡(折合277.51亩)。

  最终,因报名人数不足,本次拍卖的四幅地块全部宣布“流拍”。

  这也是继福州四城区、闽侯、长乐之后,马尾出现了近年来比较尴尬的“流拍”现象。有业内表示,在融资环境不断趋紧之下,加上楼市前景的不确定性,让房企拿地更加谨慎。

  以下是四幅地块详细信息:

  一、 马宗地2018-09号、10号位于快安片区,总面积72.43亩

  马宗地2018-09号、10号位于马尾快安片区,分别位于马尾快安上德村、104国道以北和马尾快安胐头村、104国道以北、和平小学东南侧,总面积72.43亩,起拍价为9.96亿。

  1、 马宗地2018-09号位于马尾快安上德村、104国道以北,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地块主要规划及要求:

  土地面积:21211.68平方米;1.0<建筑容积率≤3.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其中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同时满足18米以上),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1:9;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4.91亿,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3.2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7233.63元/㎡。

  出让公告要求,该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

  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2)该地块社区服务站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执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该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的50%,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

  (3)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

  (4)地块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若超过竞买地块设定的最高限制价格竞得该地块,由竞得人根据成交需无偿提供的住宅建筑面积与马尾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于中标之日起7日内对接,根据配建协议范本签订配建协议,配建协议范本在出让文件中公示。

  (5)根据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关于350105-KA-L-05地块商住用地项目范围内安置情况及销售均价的说明函》,地块须建设17325平方米(20套45平方米、40套60平方米、50套75平方米、35套90平方米、20套105平方米、25套120平方米、15套135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6)项目按照容积率均衡布局原则建设。

  (7)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向竞得人支付80%的购房款,余下20%购房款待交房后1个月付清。(8)地块内排洪渠由竞得人按规划、农林水部门要求负责迁改。

  (9)地块内涉及的文物点朱家宅以及地块边界毗邻的历史建筑上德村81-83号由区文体局及区住建局负责提出原址保护意见,并移交马尾镇管理。

  2、马宗地2018-10号位于马尾快安胐头村、104国道以北、和平小学东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地块主要规划及要求:

  土地面积:27080平方米;1.0<建筑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其中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同时满足18米以上);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1:9;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5.05亿,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6660.16元/㎡。

  出让公告要求,该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2)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

  (3)该地块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卫生部门。

  (4)地块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若超过竞买地块设定的最高限制价格竞得该地块,由竞得人根据需无偿提供的住宅建筑面积与马尾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于中标之日起7日内对接,根据配建协议范本签订配建协议,配建协议范本在出让文件中公示。

  (5)根据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关于350105-KA-L-08地块商住用地项目范围内安置情况及销售均价的说明函》,地块须建设37050平方米(45套45平方米、80套60平方米、90套75平方米、70套90平方米、45套105平方米、70套120平方米、30套135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6)项目按照容积率均衡布局原则建设。

  (7)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向竞得人支付80%的购房款,余下20%购房款待交房后1个月付清。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榕马土让告字[2018]05-1号

  二、 马宗地2018-12号、13号位于琅岐岛,总面积205.08亩!

  马宗地2018-12号、13号则位于琅岐岛片区,分别位于马尾琅岐岛五号地,环岛路西侧,渡亭河东侧 ,八一七路北侧和马尾琅岐岛5号地,渡亭河西侧,八一七路北侧。总面积205.08亩!

  1、马宗地2018-12号位于马尾琅岐岛五号地,环岛路西侧,渡亭河东侧 ,八一七路北侧,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地块主要规划及要求:


 

  土地面积:116543.49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719;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00;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出让公告要求,该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琅岐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

  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所建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自持50%可售50%比例,在整宗地内整体平衡。

(2)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开始建设前,总平图和建筑立面色彩方案必须由区规划分局和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3) F-24地块、F-38-(2)地块、F-38-(3)地块商业建筑应沿渡亭河一侧设置; F-29地块商业建筑应沿南部公园绿地以及渡亭河一侧设置; F-33地块商业建筑应沿北侧公园绿地一侧及渡亭河一侧设置 。

  (4)F-29地块靠东侧控1561.83㎡、F-38-(3)地块南侧控854.07㎡作为绿地用,并对外开放,绿地由竞得人负责配建,配建费用应不低于300元/平方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位置详见规划函附图)。

  (5)F-38-(2)地块应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沿规划路设置,并对外开放使用,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卫生部门。F-38-(2)地块应配建建筑面积为60㎡的公共厕所共设1处,设置于渡亭河沿线,并对外开放使用,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环卫部门。F-38-(2)地块应设置不少于 30个社会停车位,对外开放使用。

  (6)F-24地块靠东侧地块面积约4189.98㎡,待规划调整到位再行建设。

  (7)宗地总面积174.81亩中除实际出让面积104.52亩外的70.29亩土地上的市政道路及绿化用地按照琅岐经济区城市次干道路等级和绿化设计方案由琅岐路桥公司实施建设。

  2、马宗地2018-13号位于马尾琅岐岛5号地,渡亭河西侧,八一七路北侧,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地块主要规划及要求:

  宗地总面积:20177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60;出让年限:40年。

  出让公告要求,该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琅岐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所建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自持50%可售50%比例。

  (2)地块南侧控1422.86平方米作为绿地广场用地,并对外开放,由竞得人负责配建,配建费用应不低于300元/平方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商业建筑应沿渡亭河一侧设置。

  (4)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开始建设前,总平图和建筑立面色彩方案必须由区规划分局和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榕马土让告字[2018]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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